RCEP将为我国外贸及相关企业创造公平、透明、稳定、可预期的政策环境。RCEP成员相互实施关税减让、开放市场准入、取消影响贸易的壁垒、简化海关通关程序等,将进一步降低RCEP区域内的贸易成本,推进贸易便利化,对于区域各国贸易投资增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对中方而言,有利于促进进口多元化,激发进口潜力,优化进口结构,扩大先进技术、设备和零部件进口以及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商品进口;同时有利于稳定中国对区域各国的出口。此外,RCEP还有利于企业在区域内布局,更好在区域内配置要素资源,进一步增强区域内产业链、供应链的韧性。
原产地区域累积原则:货物贸易最终零关税产品数整体上超过90%和原产地规则、海关程序等统一规则的实施,将显著降低RCEP区域内贸易投资成本。
十五个成员国双边两两出价,对贸易自由化做出安排,通过立即降税和10年内逐步降税的方式,最终在整体上针对超过90%的货物贸易产品实现零关税。
比如原来中国生产一个产品,出口到东盟国家,必须要满足原产地规则,才能享受到东盟以后进口免税的待遇——比如要增值35%,你才能出口到印度尼西亚去,才能享受零关税。现在有了RCEP,比如我们从韩国进口一个零部件,然后到中国,可能我国增值到20%,韩国有15%,加起来达到35%,出口到印度尼西亚,就能够享受印度尼西亚的零关税待遇。这就是RCEP美妙的地方,它会促进我们东亚地区的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。